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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上的无效行为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无效的民事行为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 合同 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区别有: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 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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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