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办房产证 |
释义 |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一、个人办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个人办不动产证需要下列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婚,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如果办不到房产证本人要怎么办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办理房产证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一般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场,如果本人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无法前去办理房产证,可以授权委托他人办理。二、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五)已婚的购房人: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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