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地人员返濮阳规定: 1.提前3天报备。入(返)濮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备,详细告知入(返)濮行程、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并登录“i濮阳”APP—“返濮登记”模块,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自省外、行程卡带星号入(返)濮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做好健康监测。 市外入(返)濮人员抵濮后24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行健康监测14天。期间要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从事职业,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