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权的无效都有哪些种类 |
释义 |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2)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 (3)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4)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三)注册商标争议。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注册人认为后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争议。 根据保护在先原则,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一、商标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是可以宣告无效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提出来,这样才能让受害者得到合法的权益,所以,注册商标是必须要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申请,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法就会不一样。 二、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商标权予以的条件 商标权予以的条件主要是: (1)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这是注册商标的基本条件,因为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有区别性,只有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才能使人们借助于商标识别商品的来源。 (2)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就是通过商标注册取得的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依法在先取得的权利相冲突。 (3)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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