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目标,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第十五条 卫生防疫机构和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科研、教学、生产等单位必须做到:
    (一)建立健全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制度和人体防护措施;
    (二)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对实验后的样品、器材、污染物品等,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处理;
    (三)实验动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传染病的菌(毒)种分为下列3类:
    一类: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天花病毒、艾滋病病毒;
    二类:布氏菌、炭疽菌、麻风杆菌;肝炎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斑疹伤寒立克次体;
    三类: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淋病双球菌、结核杆菌、百日咳嗜血杆菌、白喉棒状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破伤风梭状杆菌;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乙型脑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流感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菌(毒)种的种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5 16: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