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十辆以上。 《道路运输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十辆以上。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客运经营者想要经营三类客运班线,就必须拥有十辆或以上的营运客车。此外,按照《中国道路运输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客运经营者没有达到相应的条件,就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为什么要拥有十辆以上的营运客车?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拥有多辆营运客车,可以更好地保证班次的正常运营。此外,拥有多辆营运客车还可以更好地应对突发情况,如车辆故障、加班等。 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十辆以上,以保证班次正常运营。为了获得经营许可证,客运经营者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如果客运经营者不满足相应条件就从事经营活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十三条 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十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