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冀南新区规划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邯郸冀南新区成峰路北侧、郭小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北至马峰公路、南至成峰公路、西至香园公路,东至冀南新区东边界,规划面积212.63公顷。2、冀南新区马峰路北侧、绕城高速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北至马峰路北300米、南至马峰公路、西至绕城高速、东至经七路,规划面积32.14公顷。3、冀南新区溢泉湖东北、磁西公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魏峰公路北侧,南水北调西侧,明理路南侧,磁西路东侧,规划面积186.43公顷。4、冀南新区林坛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东至南水北调、西至新区界、北至邯峰铁路、南侧沿为民路 磁西路 规划天通南路一线,规划面积1143公顷。5、冀南新区机场路南延西侧、成峰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北至环形铁路、东至机场路南延、南至成峰路、西至南水北调干渠东侧,规划面积97.16公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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