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公积金内部转移流程需要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经办人携带转出单位应获得转入单位客户号、成都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申报表和转账支票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审批通过后由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