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接收人民币犯法吗 |
释义 | 拒接收人民币犯法。 拒绝收取人民币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因法定理由不接受现金的,可以认定为拒收现金行为。使用现金进行支付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经认定有拒收现金行为的,人民银行将依据法规按照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罚。 拒收人民币的处罚如下: 1、一般只是拒收人民币的,处以警告; 2、如果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如伪造、变造人民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3、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币的特征如下: 1、人民币是我国境内唯一合法货币,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 2、人民币是价值符号,是商品价值计价的尺度; 3、人民币是独立自主的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 综上所述,如果被拒收现金了,应在违法现场进行录像取证,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支行进行举报,并将录像提供给执法人员,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可以拒收人民币的,其中包括硬币和纸币。如果单位或者个人拒收人民币,这种行为是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 第十九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