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定倒卖文物罪后的判刑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倒卖二级以上文物或者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四)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 二、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倒卖三级文物的; (二)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倒卖文物罪通过以下要件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