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护人看孩子的聊天记录是否违法,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孩子的聊天记录是属于正常聊天,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监护人就应当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否则就构成违法; 2、孩子的聊天记录会危急人身安全,或者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监护人就可以查看孩子的聊天记录,在这种情况下,不属于侵犯孩子的隐私权。 每个自然人都享受隐私权,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侵害,即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应当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在能够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下,应当给予最大的尊重,让孩子能够和其他人自由进行聊天。确实发现有不良影响的,监护人为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让孩子避免受到社会的危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 (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 (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