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组织领导传销罪判罚案例
释义
    法律分析:2016年2月,单某1、王某1(另案处理)将养心殿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营模式“创富行动计划”引入黄岛区。2016年5月注册成立养心殿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山东青岛分公司。2016年5月被告人张某某被单某1聘任为公司讲师,月薪3000元。“养心殿”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山东青岛分公司照搬湖南总部“养心殿”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营模式,依托“养心殿”大健康会员管理系统开展业务。该公司的“创富行动计划”以“创富行动”为口号,采取以消费返利为名,以发展会员投资作为业绩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拉人头方式吸收、发展下线会员。会员分为:健康之友、健康之星、健康导师、健康董事五个级别,毁约级别以发展下线会员投资的业绩多少划分,级别越高获利越多。为发展下线会员,宣传推广“养心殿”运营模式,张某某负责宣传、讲解“养心殿”的运作模式、制度、产品等,并培训发展下线会员。至案发时“养心殿”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发展下线会员达2000人,涉案总金额达3亿元。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4: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