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育儿假6周岁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安徽省育儿假为10天,夫妻双方生育子女可享受该假期。用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如未发放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育儿假不叠加,可在当年或分次休,不包含双休日和法定假日。育儿假是养育孩子的假期,需提前一个月向雇主申请。 法律分析 安徽省的育儿假期为10天。如果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子女,那么在子女年满6周岁之前,双方每个都可以享受10天的育儿假。在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说明相应的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发放足额的报酬。 根据《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1〕325号),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育儿假可以在当年享受,也可以不结转到下一 year。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次享受。但不包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休假日。 一、育儿假的定义 育儿假”顾名思义,就是养育孩子的假期。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如果想请“育儿假”,必须在产假结束前一个月,向雇主邮寄一封带回执的挂号信。如果孩子母亲已经在产假过后重新开始工作,那么就要在给雇主的挂号信中写明开始时间。 结语 安徽省的育儿假期为10天,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子女,在子女年满6周岁之前,双方每个都可以享受10天的育儿假。在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说明相应的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发放足额的报酬。根据《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1〕325号),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可以在当年享受,也可以不结转到下一 year。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次享受,但不包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休假日。 法律依据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 (三)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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