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现场处罚的当事人在发现有违章记录后,直接到相应的交警或城管部门违章处理窗口去接受处罚。2、非现场处罚的当事人也可以暂时不去接受处罚,到车辆年检时,再就所有的车辆违章行为一并接受处罚。另外,当事人在前往接受处罚时,应带上车辆行驶证和自己的驾驶证,在接受处罚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相应的罚款即可,但有的地方有便民措施,当事人可以在接受处罚时直接通过刷卡的方式交给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