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户搬走营业执照不迁走房东该怎么办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门面房进行拆迁时,没有营业执照的,如果是房产证上载明是营业用房的,可以按门面标准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是住宅的,按住宅标准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走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届满三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具体解决方式: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营业执照遗失该怎么补办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根据相关的规定,营业执照的挂失补办流程具体如下: 1、先是要登报进行遗失声明。 2、提交下列的文件材料至工商局处申请补办营业执照: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等。 3、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对于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 4、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凭着相关的回执领取营业执照即可。 相关法律规定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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