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办理病退(职)的基本待遇: 1、 基本养老金 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 养老金计算 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三条 对于丧失工作能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暑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 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工资照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