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抑郁症可否获得赔偿? |
释义 | 工作引发的抑郁症可获赔偿;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比例发放给无劳动能力亲属;标准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增加10%;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职工生前工资;具体范围由社保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分析 因工作得抑郁症可以获得赔偿。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拓展延伸 抑郁症患者的就业权益保障 抑郁症患者的就业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抑郁症患者在就业过程中应享有平等的权益保障。首先,雇主应该提供一个无歧视的工作环境,不因患有抑郁症而歧视或辞退员工。其次,雇主应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合理的调整,以满足患者的特殊需求,例如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或工作任务的调整。此外,雇主还应该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支持和资源,以帮助患者管理病情并保持工作能力。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抑郁症患者的关注和支持,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确保他们的就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包容和支持的社会环境,为抑郁症患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和权益保障。 结语 对于因工作得抑郁症的职工来说,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应按照一定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此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在保障抑郁症患者就业权益方面,雇主应提供无歧视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合理的调整,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关注和支持,以确保他们的就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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