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单位职工患抑郁症的赔偿标准 |
释义 | 根据规定,抑郁症不属于职业病范畴,所以无法认定工伤,请求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规定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本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职业病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根据规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认定工伤,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抑郁症杀人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抑郁症杀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抑郁症,一般是没有失去认知能力,责任能力,其在杀人行为中清楚,应承担刑事责任。抑郁症患者杀人一般不属于法定量刑情节,与正常人杀人无异。至于其它与抑郁症相关的情况,法官可以酌情考虑。当然,如果鉴定确实是抑郁症,可以作为量刑的依据,但不影响故意杀人的定罪。 三、工伤认定期限时间怎么算?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的,无法再认定工伤了。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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