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身份证邮寄超出申请期限的有关疑问,你可以咨询一下民政部门。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各市县公安分局受理签发。具体的申领程序是: 1.具备申领临时身份证条件的公民,申领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在办理的同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 2.市县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3.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