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2. 具备必要的建筑机械、设备和工具; 3. 具备必要的施工条件和措施,能够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4. 具备必要的安全、卫生条件和环境保护设施; 5. 有针对工程特点和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有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和必要的工程管理人员; (二)有必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 (三)有必要的施工条件和措施; (四)有必要的安全、卫生条件和环境保护设施; (五)有与工程特点和要求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