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拍卖佣金的比例。 二、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三、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①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②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双向收费”,向双方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③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佣金支付方式 ①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②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佣金支付的期限 ①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