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多次打扰他人休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仅可以向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制止该噪音污染,还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要求其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保护自己的休息权。造成噪音的事实,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