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害人被害人的区别 |
释义 | 被害人与受害人的区别及其在刑事和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自诉案件中享有原告地位,在公诉案件中为一般诉讼参与人。受害人是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被害人有权报案、申请复议、起诉、提出申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不能直接上诉,但可以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法律分析 一、被害人受害人区别 被害人是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诉讼参与人之一,也是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合法权益的人。在自诉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是自诉人,处于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处于原告地位。被害人不再是诉讼当事人,是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的一般诉讼参与人。而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二、受害人可以要求上诉吗 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以便能够充分地表达意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十分重要的。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三、被害人的权利 (一)被害人有权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控告; (二)对不立案的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 (三)有权依法对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对不起诉的决定有权依法提出申诉; (五)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七)有权参加法庭调查、辩论。 结语 被害人和受害人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地位和权利。被害人是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受害人则是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被害人享有诉讼权利,可以在自诉案件中作为原告,也可以在公诉案件中作为一般诉讼参与人。受害人则是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抗诉,而受害人则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无论是被害人还是受害人,都有权报案、申请复议、提起申诉、委托代理人,并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他们的权利应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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