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显失公平撤销期间是1年还是3个月? |
释义 | 合同显失公平的撤销权期限为1年,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撤销权消失的情况有:一年内未行使权利,或明确放弃权利。当事人可选择变更或撤销合同,裁决前合同仍有效。若裁决变更合同内容,应履行;若撤销,合同自始无效。显失公平适用于双务合同,客观要件为当事人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主观要件为故意利用优势或对方无经验。满足以上要件方可构成显失公平。 法律分析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期限是1年,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主要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主观要件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只有符合上述主客观两方面的要件,才能构成显示公平。 拓展延伸 显失公平撤销期间的计算方法及适用条件 显失公平撤销期间的计算方法及适用条件是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而定的。一般来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显失公平撤销期间的计算是以一年为基准。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根据不同的法律条款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缩短至三个月的情况。适用条件方面,显失公平撤销期间通常适用于涉及合同、仲裁、裁决等方面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提出显失公平撤销申请。具体的计算方法和适用条件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期限为一年。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发现合同显失公平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然而,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发现撤销事由后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或明确表示或行为上放弃了撤销权,撤销权将消失。在显失公平的合同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在裁决作出之前,合同仍然有效。如果裁决决定变更合同内容,则按照裁决履行;如果裁决决定撤销合同,则合同自始无效。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要满足客观和主观要件。显失公平撤销期间的计算方法和适用条件应根据具体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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