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见死不救算犯罪吗? |
释义 | 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以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一种情况,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没有做的情况。 “不作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成立的前提。这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等等。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本来就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能成立不作为。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与最终的危害结果之间发生了因果关系。 所以,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却“见死不救”,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 一、不作为犯罪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来源: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以及法令、法规等)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类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正在执行为前提。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即当先行行为危及他人权益时,行为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排除和避免危险发生。 2、行为人能履行特定义务而未履行。“能履行义务”不仅意味着行为人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积极行为的可能性,而且意味着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即行为人能采取措施,并且此措施可能防止结果发生。 3、由于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而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这是不作为行为达到犯罪程度的客观标志。换句话说,就是行为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时,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 二、什么行为可以构成纵火罪 (一)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罪,行为人必须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而且能够履行这种特定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生火灾。其特点有以下几点: 1、行为人必须是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 2、根据主客观条件,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 3、行为人客观上必须有不履行这种特定作为义务的事实。 (二)从义务的来源看: 1、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2、职务或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如油区防火员就负有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 3、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所引起的义务,如行为人随手把烟头丢在窗帘上,引起窗帘着火,行为人就负有扑灭窗帘着火燃烧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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