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结果当场公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招标不是当场公布结果。 1、公开招标:唱标完成后,投标人离场,进入评审环节,评审结束后(一般采取综合评分法)商务技术价格分都汇总后向评委们宣读总分和排名顺序。 2、竞争性,首次报价是当着所有投标人面进行报价,然后进入评审,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可以进行二次报价,最低价者中标(供应商依次单独向评审委员会报价) 3、询价:随机抽取三家或以上,或邀请,然后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最低价者得。 4、开标: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公开拆开投标资料(包括投标函件),宣布投标人(或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价格的修改的过程。开标一般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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