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换物业了,欠原来物业费还用交。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后,仍然有权利收取其服务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如果业主一味不交,物业公司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同时,小区更换物业,前后物业公司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资料和帐目都会转交给现物业,以前欠的物业费会有帐可查,应该要交纳。以前收的押金也同样会移交。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的是物业合同关系,即物业公司应是接受全体业主的委托对小区进行维护和管理,由业主依照物业合同约定交纳服务费用。如果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没有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的义务,业主可根据物业合同的具体条款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