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船税按不同的排气量缴纳不等的税额,具体规定如下: (1)1.0升以下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法律依据:《车船税管理规程》第八条 税务机关按第七条征收车船税的,应当严格依据车船登记地确定征管范围。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应当依据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确定征管范围。车船登记地或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以外的车船税,税务机关不应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