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公安系统警衔和职务行政级别的问题? |
释义 | 关于公安系统警衔和职务行政级别的问题?一.公安局按行政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 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公安分局的行政级别一般应与当地市政府的行政级别挂钩,市政府的级别越高,相应的公安分局的 级别也越高。例如,北京市公安局下设的分局,由于市政府为省部级机关,因此,市公安局为地市级,那么公安 分局则为厅局级单位。再比如一个地级市,政府为地市级,则市公安局为厅局级,下设的公安分局则为县处级单位。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警衔条例 》 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有上可见:一般的地级市的公安局长授予警衔多为二级警督,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处长授予警衔多为三级警督,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队长所长授予警衔多为授予警衔多为二级警司,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三.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警衔标志和授衔命令证书由本人妥为保管。离体、退休后的人民警察不得佩带警衔标志。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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