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貉、银狐(银黑狐)、北极狐(蓝狐)、水貂、果子狸(花面狸)、野猪(仅限杂交种)、梅花鹿、马鹿(塔里木亚种除外)、花鼠、仓鼠(金丝熊)、麝鼠(水耗子)、毛丝鼠、豚鼠(荷兰猪、荷兰鼠)海狸鼠(草狸獭)、非洲鸵鸟、大美洲鸵(美洲鸵鸟)、鸸鹋((澳洲鸵鸟)、疣鼻栖鸭(野鸳鸯、番鸭)、绿头鸭(野鸭)、环颈雉(七彩山鸡、野鸡、雉鸡)、火鸡、珠鸡(珍珠鸡)、石鸡(美国鹧鸪)、蓝孔雀、蓝胸鹑、鹌鹑、巴西龟、鳄龟、中华鳖(甲鱼)、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蝎子、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京蚁、蜈蚣。 法律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