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一般是经过债权人和受让人协商一致,达成意向后进行的,一旦双方达成合同并履行完毕,就不能再撤销。但是,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撤销债权转让:1.双方协商一致;2.债权人未接受债务人的偿还;3.债务人没有知情,转让了没有物权担保的债权;4.受让人转让了该债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为民事法》第二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宣告人恢复原状或者补偿对方损失时,宣告撤销的效力自撤销时生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履行,或者指定的时间到期后,未接受债务人的履行的,应当承担债务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七条:转让人转让没有物权担保的债权的,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有抵押、质押、留置等物权担保的,不得行使其所取得的该债权的权利。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合同的受让人可以将其受让的权利再次转让给他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