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可以通过通知、起诉或申请仲裁来行使合同撤销权。法定可撤销事由包括: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以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合同的撤销权行使可以通过通知、起诉法院或申请仲裁的方式进行。法定的可撤销事由包括: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难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合同;还有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