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说公民是没有权利要求民政局保密的,因为婚姻登记是公开公示的,但是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婚姻登记信息一般以档案形式收存。 如果只是从查询的角度来说的话,民政局的婚姻档案不是随意让人查看的,所以也算是“保密”的; 如果是在问去结婚登记的时候,民政局工作人员不可以对另外一方隐瞒或者欺骗一方的之前婚姻的状态的。但是民政局工作人员可以主动提起,也可以选择不提起。但是如果一方问起的话,民政局工作人员是应该如实告知的,不应该隐瞒的。 如果此前有过婚姻,应当如实告知配偶,否则会给自己和配偶以后的生活埋下祸患。一个谎言往往要更多的谎言去弥补,不如最初的时候就真诚以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