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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上市公司能否发行公司债券
释义
    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这意味着备受市场关注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正式启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发行私募债券,为广大中小企业新增有效融资渠道,将缓解我国长期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
    根据试点办法,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为未上市中小微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发行人净资产和赢利能力等没有硬性要求,由承销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资金用途进行把握即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此外,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但可分别通过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和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及证券公司柜台进行转让。
    由于门槛很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从投资角度来说属于高风险高收益品种,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因此,为保护投资者,试点办法明确要求对试点初期参与私募债的投资者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只有符合条件、具备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才可认购和受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同时,为控制风险,试点办法在借鉴公司债现有的受托管理人制度、债券持有人大会等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发行人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建立偿债保障金机制。
    一、发行条件
    1、资产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对累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盈利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用途要求: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利率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非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程序
    对于发行企业债,在企业确定发行意向之后建议首先确定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配合企业以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确定发行主体;
    2、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通常有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方式;
    3、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
    4、确定其他中介机构;
    5、确定发行方案;
    6、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
    7、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8、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9、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
    10、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
    11、其他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在每个环节作企业的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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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4: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