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 交满了年限后,又到了合法的年纪,那么每个月是可以依法领取到相应的补偿的。但一旦领取人死亡的话,死亡后的下个月社保就不能够再领取的,这时可以依法得到一定的补贴。那么,领取社保的人员死亡后补贴是多少? 接下来,就让 网 小编为大家详细地进行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领取社保的人员死亡后补贴是多少 《社会 保险法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 抚恤金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 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