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职可以提前走。只要劳动者完成了离职前的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好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在约定离职时间了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前走;除此之外,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也可以在约定离职时间前走。离职办理的流程如下: 1、提前至人事领取员工辞职审批表; 2、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 3、人事专员查看员工档案是否有培训协议,确认员工是否在培训服务期内, 计算服务期内员工应支付公司的赔偿金额; 4、离职人员直接上级完成离职人员离职面谈、离职原因调查; 5、离职人员直接上级负责监督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和工作使用的物品交接; 6、人事完成辞职人员工衣、工鞋、更衣柜公用物品回收,工作卡回收,并形成回收记录,定期将辞职人员工作卡进行销毁; 7、员工在人事办理离职手续,人事工作人员与部门确认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8、部门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9、事行政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10、总经理审批辞职手续文件; 11、辞职人员领取相关辞职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12、人事专员与薪酬专员沟通生成辞职人员当月薪资系统,办证薪资正常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