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必须要所有的股东签字? |
释义 | 股东会决议需股东签字,代表23以上表决权方能生效。决议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通知与到会情况、主持者、决议情况和签署。股东会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但转让出资需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法律分析 一般股东会决议中企业股东必须要签字,签字后方生效。对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肯定不会签字的。签字的股东必须能代表23以上的表决权股东会决议才能生效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结语 股东会决议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签字的股东必须能代表23以上的表决权股东会决议才能生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会议基本情况、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主持情况、会议决议情况等内容。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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