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分公司不能当股东。股东需要是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人,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也没有独立的财产。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