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5、学前教育报告单; 6、房产所在地学区,请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有关部门出具的网上备案单原件和复印件; 7、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社居委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