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亲人逝世后需要办的手续如下: 1、如果是农村户口的,先是去村里,开具死亡证明,然后去派出所销户; 2、如果是城镇户口,在医院去世的,在医院出具死亡证明,或者经过火化的,可以持火化证明,去派出所销户; 3、在派出所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如果有房产的,可持户口簿和死亡证明,去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4、如果有银行存款的,需要持死亡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去银行注销账户。 5、正常死亡,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医院存档,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销户口,一份在火化遗体的时候交由市殡葬管理所留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