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违章被锁定会带来什么影响 |
释义 | 车辆违章被锁定将影响过户和买卖,解决方法是找交警处理或法院解封;驾驶证被锁定是因为未过实习期、违章/事故未处理、酒驾或记满12分,需及时处理解锁。 法律分析 一、车辆违章被锁定会带来什么影响 车辆违章被锁定就不能进行过户、不能进行买卖。如果这种状态的车上路,执法部门查到是肯定会扣留的,其次,车辆状态为锁定的,进行买卖时也不容易脱手。 二、车辆违章锁定如何解决 车辆锁定状态的解决方法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车辆违章被锁定的需要找执勤的交警将处理完毕的回执单交给交警,让交警为车开锁;另一种是法院查封导致车辆被锁定,需要被申请人履行判决或提供其他担保,判决已经实际履行完毕就可以到法院申请解除查封。车辆锁定是车管所的一种管理手段,有法院查封、事故未处理等多种因素。车辆锁定之后不能上路,汽车被锁定也不要着急,首先弄清楚原因,然后及时去处理,这样就不会影响到用车。 三、驾驶证被锁定是什么意思 (一)驾驶证被锁定的意思就是:驾驶证目前处于异常状态,需要暂时冻结;而驾驶证被暂时冻结的原因有很多:未过实习期、有违章/交通事故未处理、有酒驾记录或记满一次12分未消除,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暂扣。 (二)被锁定的驾驶证在证件状态后面是橙黄色的锁定字样,未过实习期是驾驶证被锁定的最主要原因,这也是刚刚拿到驾照的新手司机最困惑的地方,其实在实习期内的锁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驾照相关的转籍业务不能在一年内办理;等到一年的实习期结束之后,驾驶证的状态就变成绿色的正常了,就可以办理转籍等业务了。 (三)再就是有违章/交通事故未处理、有酒驾记录或记满一次12分未消除的情况,要想解除驾驶证的锁定,只需要车主及时去车管所进行处理,缴纳相应的罚款和扣分,处理完毕后,锁定状态就可以解锁。 结语 车辆违章被锁定会带来许多不便,无法过户和买卖,执法部门会扣留,买卖也不容易。解决方法有两种:找交警处理完毕的回执单解锁,或履行法院判决解除查封。驾驶证被锁定意味着目前处于异常状态,可能是未过实习期、有违章/事故未处理、酒驾记录或记满12分等原因。及时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缴纳罚款和扣分,可以解除驾驶证锁定。了解原因并及时处理,不会影响正常用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一节 牌证发放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以及机动车出口证明; (六)属于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一次临时行驶车号牌。 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 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五节 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以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机动车报废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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