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纠纷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吗? |
释义 | 物业纠纷可以向房管局投诉。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针对物业纠纷已经起诉处理的情况下,特别是原告,原告能做的就是等法院的通知,因为物业纠纷的开庭时间也是由人民法院安排的。等判决书下来以后,如果物业公司或业主有争议,也能在法定时效内上诉。 一、物业经济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物业经济纠纷的处理方法为: (1)当事人各方自行协商和解;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处;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 (4)司法诉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二、请教物业的业主停水停电是怎么回事 如果物业擅自给业主停电停水,可以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该物业。因为物业公司并没有擅自停水、停电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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