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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称是什么?
释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的时候,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第三十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主任或者副主任一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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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1: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