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警必须当事人报警吗? |
释义 | 报警不是必须当事人报警,具体内容如下: 1、报警人只要是和报案的事件有关系的,都可以向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制作报案及询问笔录; 2、报警人在公安机关询问时要把案发时间、地点及经过,损失的现金及物品,可能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现场的证人姓名如实详细地提供; 3、无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均不收费。但伤害案件中,被害人或行为人对被害人的伤害鉴定结果不服,要求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费用需要提出异议的一方支付。除此之外的人民警察收取费用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为警级、撤职、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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