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保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国务院于l993年9月11日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同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无线电通讯攸关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社会的发展进步,任何有碍无线电通讯的行为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使用伪基站发信息判多久 使用伪基站发信息判多久需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进行处罚。用伪基站发送短信个他人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以下简称“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 相关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使用“伪基站”犯此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有特别规定:使用“伪基站”发送诈骗、赌博、招嫖、木马病毒、钓鱼网站链接等违法犯罪信息,数量在五千条以上,或者销毁发送数量等记录的。 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的,也构成“情节严重”;违法所得十五万元以上的,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二、伪基站使用处罚的相关内容有什么 擅自设置、使用“伪基站”的,侵犯了国家对无线电的管理秩序 在中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和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的费无线电设备,都必须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伪基站”的设置,未经管理部门批准,其使用也未遵守国家对无线电的管理规定,侵犯了国家对无线电的管理秩序。 倘若在无线电监测部门查实,并经无线电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后,仍然继续使用“伪基站”,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我国刑法第288条规定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定罪处罚,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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