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撤销执行裁定书
释义
    执行裁定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再通过裁定的形式予以撤销,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对人民作出的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上诉,也可以通过再审这个方式来撤销原判决书。
    一、执行异议被驳回还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执行异议审查期限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日内提出申请。
    三、三撤与执行异议的关系
    1.先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的,即使第三人又在执行程序中提出执行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继续进行。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的,不能再申请再审;
    2.先启动执行异议程序的,第三人对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应按规定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救济,不能再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