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裁定书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的民事裁定书通常一式几份,原被告和法院都有一份,如不慎丢失,可以向法院申请补办。或者用复印件加盖法院公章予以确认。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民事裁定书没有排他性和本身附加价值,是对一个案件的裁决结果,因此任何一份都可以作为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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