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为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九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第十八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