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版权局是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由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并且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予以登记的情形: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日为接受申请的机关收到符合法定的材料之日,并且须书面通知申请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不予登记的情形: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则视为撤回申请。 可撤销登记情形: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版权局可以撤销登记: (一)最终的司法判决; (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外,申请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撤销登记。 一、如何委托代办软件著作权登记 委托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业务办理流程: 第1步:与受托人联系,获得免费咨询服务(在线、电邮、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均可) 第2步:与受托人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委托代办协议》 第3步:支付受托人代办费用(银行转账、邮局汇款均可),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为人民币600元,包括登记费、证书费、代理费、邮寄费、打印费、交通费等。 第4步:在受托人的指导下准备符合软件著作权登记要求的基础材料 第5步:把相关材料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的专业人员编印材料、办理申报审核 第6步:领取受理通知书,30工作日后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送达给客户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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