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和公司在公司法中是并存的吗? |
释义 | 两和公司在公司法中是并存的,并且两者是不矛盾的。因为两合公司比较适合我国现在的经济状况,也非常有利于公司的资金周转。简化了公司的一些不必要的流程,很适合我国大多数公司的现状。 一、注册资本要怎样交 注册资本适合最好。公司有限责任的优势在于:有限的责任去规避市场风险。当公司的注册资本过大的时候,公司股东需要负的责任可能远远大于该股东的承受范围,这样有限的责任就转化成了一种无限责任。有限责任的优势就不存在了。注册资本过小的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正确的反映公司的财产规模。2014年3月1日以后,大部分的公司都实行认缴制,即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行实缴制的公司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公司(这类公司非常少,只有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和其他二十几类有限公司)。认缴制只的是公司注资不必验资,而且出资期限不再限定。也就是说,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后,可以分期缴付,只要股东之间同意,可以一直都不缴付资金,而注册资本还是那样。但是股东们的责任是以认缴的注册资本(即出资额为限)为本的。 二、公司合并具有什么优势 公司合并具有以下优势: 1、与收购相比,企业合并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而不是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将由此产生的现金流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运营; 2、企业合并协议是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自愿合并,与敌意收购相比,操作简单,避免了敌意收购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风险; 3、对于参与合并的企业股东,由于企业合并主要不以现金交易,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三、股权转让与股份转让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因为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股票,因此,股份转让通常是以股票转让的方式表现出来的。2.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a、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b、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c、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143条规定的除外。d、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3.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独立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独立的转让,其本质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的资合性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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